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标人投标:□是/■否。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内地投标人适用),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电子证书签名日期需填写且在使用有效期内。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内二级建造师时,二级建造师打印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签名日期需填写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内地投标人适用)。]。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1.本项目采用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登录系统做好准备。
2.投标人在参加开标解密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3.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开始时间后密切关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项目开标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主办方解密。
4.开标解密如遇相关问题,请立即联系相关人员寻求帮助:
交易中心:技术电话 0756-2538251;业务电话:0756-2538158。
各业务Q群(详见粤公平-联系我们)。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